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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

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庆顺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6年12月09日 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2月5日,广东省委宣传团成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庆顺为我校教职工党员深入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委书记成洪波主持宣讲报告会,参加报告会的校领导有李琳、李忠红、杨敏林、马宏伟、李文芳。

 郑庆顺:七个关键词解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报告会上,郑庆顺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上率下”“学与做”等关键词深刻阐释和解读了全会精神。

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庆顺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这一关键词,他介绍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时代背景、现实意义,总结了全会取得的系列重要成果:全面梳理和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完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制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称《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围绕“从严治党”这一关键词,郑庆顺深入剖析了从严治党的历史沿革、改革开放以来从严治党的历史发展以及党的十八大从严治党的特点。郑庆顺指出,党的十八大后从严治党的特点体现在: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坚持“关键少数”与“普通多数”紧密结合、坚持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紧密结合、坚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紧密结合。

 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郑庆顺对新、老《准则》进行了比较,分析了新、老《条例》的逻辑关系,指出作为党员贯彻落实好《准则》,必须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贯彻落实好《条例》,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

 郑庆顺从历史、现实、未来三个维度深入剖析了“明确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的原因,强调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郑重选择,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对于“以上率下”这一关键词,郑庆顺从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上率下的历史传统,指出以上率下的历史传统,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有利于塑造党的形象,建构党的权威;有利于改变党内的政治生态;有利于改变社会风气。

 联系学校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全会精神,郑庆顺围绕“学与做”这一关键词,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带头查、全面查;带头改、坚决改。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作为全党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要对前段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回头看”。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好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注意抓好流动党员、暂缓就业党员的学习,实现全覆盖。要强化组织领导,校院两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单位,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情况进行专门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在理解精神实质、把握基本要求、指导实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下功夫。要按照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郑庆顺解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成洪波: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

 成洪波指出,郑庆顺副部长的报告对每个师生党员更好地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以及对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他要求,全体师生党员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通读、精读《准则》《条例》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带头学、深入学要做得更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从而推动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实际行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到实处,从眼下工作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小事抓起。特别近期要认真落实好六项具体工作:一是足额、及时交纳党费;二是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积极参与组织好“三会一课”,巩固“两学一做”中党员讲党课的成效;五是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规定;六是共同用好、支持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成洪波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定要从每个党员抓起,每件小事抓起。

 【名词解释】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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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东莞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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