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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

(编辑:深圳大学 日期:2016年04月16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深圳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日前,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涉及引进政策、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博士后“人才战略储备库”功能等十七大项。其中,深化拓展“孔雀计划”、设立“伯乐奖”、鼓励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力建设“人才公寓”等若干措施与高等教育发展,与我校发展乃至教师个人发展有密切关系。
  实行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政策
  ——实施杰出人才培育引进计划。未来五年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并争取入选3—4名,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15名左右。每培养一名两院院士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
  ——深化和拓展“孔雀计划”。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60万元奖励补贴。经评审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预备项目团队。对具有成长潜力、但未入选“孔雀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大力引进培养紧缺专业人才
  ——加强教育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鹏城学者计划”,每个实施周期设置长期和短期特聘教授岗位各不少于45个,并给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深入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吸引一流医学人才和团队,对引进的高水平医学团队给予800万元—1500万元的资助。
  ——引进培养高水平人文社科专业人才。实施“文化菁英集聚工程”,通过引进、遴选培养和提供稳定经费支持、平台支持等方式,集聚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专门技术和创意人才。
  强化博士后“人才战略储备库”功能
  ——增加博士后设站数量。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争取每批新增博士后工作站不少于15家,每年新增创新实践基地不少于30家。将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设站单位资助标准提高至80万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资助标准提高至50万元。
  ——扩大博士后招生规模。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建立联合培养机制。
  ——优化博士后生活服务和科研支持政策。对在我市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总额不超过24万元。鼓励设站单位增加配套资助。对出站留深和来深博士后,给予每人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
  ——完善干部出国(境)培训制度。将国际化素质培训课程纳入各级干部主体培训内容,改进和完善干部出国(境)培训制度。
  加快建设人才培养载体
  ——推进高水平院校和学科建设。鼓励高校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推进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鼓励高校按照国际同类一流学科专业标准,开展学科专业国际评估或认证。实施一流学科培育计划,对入选国家、省重点学科培育计划的学科给予相应资助,对新增未来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急需学科专业给予一定资助。
  ——推动高水平科研机构和新型智库倍增发展。未来五年引进若干家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落户深圳,力争建成80家创新能力强的科研机构,国家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家以上。
  积极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机制
  ——设立“引才伯乐奖”。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引进和举荐人才,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孔雀计划”团队的,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1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建立完善人才健康顺畅流动机制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休学创业和毕业后自主创业,创业场租补贴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50%,优秀项目可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提高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补贴标准,每人每月给予最高2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加大各类人才安居保障
  ——大力建设人才公寓。未来五年市区两级筹集提供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提供给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
  ——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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