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以主人翁的姿态做高建的传播者
(编辑:东莞理工学院 日期:2016年03月27日 浏览:次
加入收藏
)
3月24日,团学组织于松山湖校区创业活动课室专题学习《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6〕5号,下称《实施意见》)精神。党委吕琦元副书记,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各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参加了学习会。
校团委书记黄金和对《实施意见》总体要求进行了解读,明确学校高建工作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从三大方面提出了完成任务的18项措施。要求学生干部立足于学生实际,在完成高建工作的进程中积极履责、主动对接、全面落实、协力推进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
会上,学生干部们进行了交流,对《实施意见》精神的学习反响热烈。罗永华同学指出学生干部应担起《实施意见》精神的传播者,在学生工作中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肖樱泓同学提出对具有重合性的活动进行资源集中整合,抓住一切契机,加强服务意识。江耿敏同学建议加强新生教育及助班选拔的举措等等。
座谈会最后,吕琦元感谢同学们对学校发展建设的关心以及提出的建议,并告诉同学们,现在学校所有工作以《实施意见》为出发点,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将从主体规划和改革方案两方面入手,学生是最大的受益者。吕琦元要求同学们,作为主要学生干部,需要做到:一、做好正能量的传播者,积极发声、带头配合好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工作;二、勤于学习、勤于思考,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共同建设优良学风;三、勤于实践,敦实创新,鼓励同学们为教育改革集想法、献建议。(朱贤华/文 叶子宇/图)
下一篇::汕头大学校报获得第四届广东省高校优秀校报评选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