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东委发〔2016〕5 号文
3月16日,学校召开高建领导小组会议,解读《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6]5号文,下称《实施意见》),部署2016年高建工作要点。
党委书记成洪波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要求。党委副书记、校长李琳部署了今年高建工作要点。副校长李忠红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建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18项措施完成五大任务
今年3月7日东莞市委印发的《实施意见》是推进我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1+N”政策中作为“1”的文件。《实施意见》指出,推进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必须坚持服务发展、质量优先、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凝聚共识、整合资源、强化特色、充分放权。《实施意见》明确了学校高建工作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提出了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高建工作中,学校将要完成五大任务:一是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智能制造领域新型学科专业。二是汇聚一批产学研结合紧密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三是培养一批创新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四是建成一批高度开放的科技研发服务平台。五是造就一批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水平成果。
《实施意见》从三大方面提出了完成任务的18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深化对外合作交流五项措施提高办学水平;通过提升学科交叉创新水平、增强科研创新服务能力、整合利用全市各类创新资源、深化科研体制机制及成果转化改革、引导教学科研精准对接地方需求、支持师生在莞创新创业、鼓励理工学院建设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七项措施提高学科科研创新水平;通过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基础条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切实改善教师住房条件六项措施改善办学条件。
据悉,为保障我校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顺利推进,《实施意见》要求,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的工作任务,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方案(“N”政策),逐项及时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园区)、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要支持和参与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共同营造有利于理工学院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成洪波:细化举措,主动对接,抓好贯彻落实
成洪波就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高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带头学习领会,并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专题学习会,向合作单位进行解读、宣传。学习中,要结合胡春华书记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学校出台的系列文件精神学深学透,真正弄懂弄清文件原意。二要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按照《实施意见》的举措,结合实际,从大局出发,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找准重点突破口。三要主动对接沟通。各专责小组、各相关单位要主动认领《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主动出击,与东莞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对接沟通,确保任务措施的落实。学校将对不作为、工作拖延、耽误工作进展的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四要抓好贯彻落实。不等待、不观望、不懈怠,边议边改边做,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速各项工作。
李琳:改变传统习惯,主动作为,实现超常规发展
李琳指出,今年是学校超常规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大家要改变传统习惯,主动作为,实现更大的发展。他要求,各专责小组要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协助做好“1+N”政策中“N”政策的制定工作,并将政策落到实处。各机关部处必须认真执行高建办的任务要求,做好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往后出台的“N”政策深入师生心中,并认真做细做实工作。相关院系要进一步做好调研,凝练好学科建设方向,从条件建设、人才引进、标志性成果等方面做好遴选、凝炼工作。要重视高水平人才引进与常规人才引进的有机结合,重视引进与培育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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