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育收费公示
收费单位名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等级:高职院校
收费责任人:陈德清
公示时间:二0一七年七月
分类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敬 告
学费
通俗大专(2015级前)
元/生·学年
1、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4500 2、理工农林医体育地矿外语类专业:5500 3、艺术类专业:6000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河价函[2012]98号
一、本栏未列明的收费或虽列明但没有批准机关及文号的学历教育收费,门生有权拒缴;
通俗大专(2016级起)
元/生·学年
1、文科类:5250 2、其他:6410 3、艺术类非理论类:10000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
二、学校不得强制向门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票据;
2016级起五年制大专
元/生·学年
前三年
后两年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河价函[2012]98号/粤价[2008]150号
四、市发展和改革局举报投诉电话:12358
1、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2900 2、理工农林医地矿外语类专业:3400 3、体育类专业:4300 4、艺术类专业:5000
1、文科类:5250 2、其他:6410 3、艺术类非理论类:10000
五、市教育局查询电话:0762-3388711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
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
六、市财政局举报电话:0762-3388376
继续教育(业余/函授)
元/生·学年
230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七、市劳动保障局查询电话:0762-12333
留宿费
A、D区/B、C区
元/生·学年
A/D区: 1500 B/C区: 1450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河价函[2012]54号/2015年河发改价核字第1号
八、学校收费查询电话:0762-3800014
代收代付费
1、教材费
元/生·学年
50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网站:http://www.hycollege.net/
2、平安不测健康医疗保险费
元/生·学年
3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3、军训服装费(复活)
元/生
65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服务性收费
1、补办校园一卡通
元/张
15
广东省物价局/河源市物价局
粤价[2013]93号/河价[2013]69号
2、补办门生证、图书馆阅览证
元/张
3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另注:
3.补办卒业证
元/张
2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4、成绩单、就业保举函
元/份
中文版:20 英文版:40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一、服务性收费执行当局引导价管理,表列收费标准
5、补办校徽
元/枚
2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为最高标准;
6、网络通信费(含电子图书阅览费)
元
包年:300 小时:1.5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二、复活入学另交一卡通代充值100元;
7、热水费
元/立方
25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三、B/C区留宿费先按1500元/人预收,待宿舍调整固定后退50元/人;
8、水费
元/立方
按当局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四、教材费从2016级起按500元/人/学年预收,卒业时一次
9、电费
元/度
按当局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
粤价[2008]150号
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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