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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为第一批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编辑:韶关学院 日期:2017年03月08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近日获悉,我校被获评为第一批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我校位于粤北少数民族聚集地区,校本部有少数民族学生232人,分别来自藏族、布依族、黎族、苗族、水族、蒙古族、土家族、蒙族、彝族、穿青人、白族、毛南族、瑶族、达斡尔族、傈傈族、壮族、畲族、傣族、满族、侗族、哈尼族、纳西族、景颇族、回族、仡佬族等26个民族;有少数民族教师47人,涉及壮族、满族、黎族、苗族、畲族、瑶族、蒙古族、傣族、土家族、回族、土族等11个少数民族。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委统战部牵头制定了《韶关学院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开展了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韶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因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好、影响广、代表性强,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推选到广东省参选第一批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最终成功获得广东省民族宗教委表彰。

我校将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和先锋模范作用,再接再厉,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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