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益校长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续聘为国家督学
(编辑:韶关学院 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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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校校长廖益再次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续聘为国家督学,聘期三年。上届国家督学是2012年10月由刘延东主任聘任,共聘任171名,其中特约国家督学11名。本届国家督学增加了人数,扩大了督学范围,共聘任国家督学243名,其中特约国家督学10名。国家督学都是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专家。廖益再次担任国家督学,对我校促进改革发展、提升治理能力、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将产生重要作用。
廖益在担任第九届国家督学期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督导条例》,参加了国家教育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督导、有关专项督查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等方面工作。
据悉,国务院成立于2012年8月26日的教育督导委员会,其目的是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其主要职能,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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