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问责条例
会议现场。谢哲豪摄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9月22日下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在图书馆学术报告一厅召开第四次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党委书记凌靖波主持学习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卢诚教授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卢诚在题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专题学习辅导报告中,从制定《问责条例》的目的、意义、《问责条例》的解读及贯彻落实四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为广大党员干部再次敲响廉洁警钟。卢诚认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的出台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是维护党章权威和落实担当责任的硬约束,是提高依规治党执行力的制度保障。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则,要敢于较真碰硬,对违反《问责条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真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发挥《问责条例》的震慑效应。
凌靖波作总结讲话,认为卢诚教授的报告内容简明、生动精辟,对广大党员干部理解习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思维、新观点、新方法和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希望与会同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他就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融入日常工作,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是认真贯彻《问责条例》的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纪委要把《问责条例》落实到地,贯穿于“巡查”和“三述”工作中;党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问责条例》精神入脑入心,把自己摆进去,认清责任、守住底线、拧紧“发条”、勇于担当。
三是以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以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落实胡春华书记讲话精神,努力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大力推进西城校区建设、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硕士点申报、转型试点方案等工作,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一律严肃问责,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
(文/图 新闻中心)
撰稿:叶红霞 审稿:黎齐英 审核:何海枫 签发:何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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