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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俊忠副校长在光明日报头版发文阐述“人民主体论”

(编辑:广州大学 日期:2016年04月23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本网讯   4月16日,《光明日报》头版“光明专论”栏目刊发了我校副校长徐俊忠教授的文章《“人民主体地位”再强调的深远意义》。该文就“人民主体论”突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行了深刻而全面的阐述,揭示了“人民主体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党的政治传统、宣示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理政基本价值思想的鲜明体现,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弘扬与发展。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千龙网(中国首都网)、大河网等主流媒体纷纷予以转载。

 

文章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分析框架对近代以来西方流行的“人民主权论”进行分析,梳理其理论及实践在政治解放范畴的局限所在,进而论证了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维传统,坚持以“人民主体论”作为立政和建政的基础,坚持用“人民主体论”超越“人民主权论”,是历史观和基于历史观基础上的政治观的一次重大飞跃。随后,文章进一步从“人民主体论”与“人民主权论”的理论来源等方面深入对比二者所反映的两种不同的政治思维。文章强调了“人民主权论”秉持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离的政治逻辑;而“人民主体论”则继承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超越性地提出了改造市民社会、建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要求,明确了坚持平等不应该仅仅停留于人民获取政治领域上的所谓国家主权平等参与者的宪法地位上,还必须推向社会、经济与文化等一切人的生活领域。

 

最后,徐俊忠教授指出,中国共产党历来都是坚持以“人民主体论”作为立政和建政基础的,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当今中国的实际问题相结合,这是落实“人民主体地位”的正道。当下,党中央对于“人民主体地位”的再强调,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贯彻“人民主体地位”的要求,必须真诚地走好群众路线;必须努力在经济上消除社会存在着较多弱势群体的现象;努力创制和逐步形成有利于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尤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性经济制度。

 

  文章链接地址如下:

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6-04/16/nw.D110000gmrb_20160416_1-01.htm

 

 

 (宣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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